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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举行,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遵循本考点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前要求

1.所有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前身体状况良好。所有考生必须签署《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老师校验;必须时时更新本人“陕西健康码”状态。

2.“陕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点时向考点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直询结果为准。           

3.校外考生来参加考试途中,如乘坐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自身防护活动范围仅限于考区划定区域,不得进入限制区域。

4.所有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进入考区,进行陕西健康码检查、体温测量、人脸识别。检测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米),除进行人脸识别时摘掉口罩外,其他场合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期间要求

1.考场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告知本场监考老师,不得擅自离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2.考试过程中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结束后要求

1.每场考试指令发出后,所有考生停笔,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来收取考试资料,待无误后逐一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2.就餐时,请自觉保持间距,不得聚集交流。可自备简餐。

3.当天考试结束后请按原入场通道有秩序、有距离地离开考区,不得逗留。

二、考试安排(考区为三号教学楼、实验中心)

(一)考生进出考区时间及通道  

1.进入考区时间:考试开始前1个小时(7:30);离开考区时间: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

2.进出考区通道

校外考生:由西安美术学院北三门(四季东巷中段)通道进出 (考试当天仅能进出各一次、请自行存放交通工具);

校内考生:在三号教学楼前集中,由学生处负责引导。

(二)考生入场资料

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陕西健康码、本人已签字的《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只需26日交验,其余两天不用交验)。

(三)考生考试流程

第一步:陕西健康码检查、体温测量;

第二步:人脸识别,要求考生考试当天不得佩戴美瞳,不得画浓妆,识别时请出五官

第三步: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落座前接受监考老师安全检查(金属探测仪)和证件核验,同时将《2021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交于监考老师;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第四步:检查考场配发的文具能否正常使用,并完成个人如厕需要,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上厕所;

第五步:考试作答前应按要求完成本人信息的填涂和条码粘贴,核验试卷是否完整;

第六步: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不得继续答卷,整理好后在座位上等待监考老师收取,无误后,有序地携带个人物品离开考场。

(四)考生就餐

26日校外考生中午在第二食堂(溢香苑餐厅)就餐或自备简餐。考生限在指定区域活动,请自觉保持间距、佩戴口罩、不得聚集交流。

三、考试时间、科目、考试用具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用具要求

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考生不得携带文具,考场统一配发。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

业务课一

上午8:30-11:30

其他方向:中西方美术史基础知识

书法方向:理论基础

史论类方向:中西方美术史

12月28日

业务课二

8:30-12:30

史论类方向:艺术理论

美术学或

美术方向

专业基础

素描8:30-11:30

考场统一提供画板、画架、纸张;考生自备相应科目的具。

速写11:30-12:30

设计学或

艺术设计方向

色彩创意8:30-11:30

速写11:30-12:30

书法方向

碑帖临摹8:30-12:30

四、 校园地形图

 

五、 考场安排表

 

 

 

六、 报考外校考生请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考试要求来办理。

七、 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八、 考点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邮箱:xafazs@xafa.edu.cn

请各位考生务必坚持考完最后一门,你的梦想不该因缺考止步,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

考研人,加油!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0年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