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硕士研究生招生 > 最新动态 > 正文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美术学院考点(6127)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校考点考生: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了确保我校考点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平稳顺利,请所有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遵循西安美术学院考点(6127)考试公告的安排及要求。

一、考区分布及进场导示图考点:雁塔校区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区设置

二、考生入考点安排

考生进考点时间及其他说明

所有考生于 考试当天上午7时20分下午12时50分 进入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考区

进出校门

安检位置

物品存放点

三号教学楼

北二门

(丁白路中段)

风雨操场(足球场)

风雨操场(足球场)

附中楼

东一门

(含光路)

附中楼

学院前广场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楼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楼

考生进入考点后流程

第一步:根据标识导引进入物品存放区域,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完成相关物品存放;

第二步:要求通过智能安检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

第三步:完成人脸识别身份查验有序进入考区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交通工具不得进入考点,请自行存放。

三、考生进入考点相关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前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有效身份证件)。

2.纸质准考证。

3.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 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应要求考生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考生进入考区须做到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点前须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并在考试当天主动接受安检、考生物品集中放置要求等。

备注: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智能产品 (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 )、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2.进入考区进行人脸识别。考生考试当天不得佩戴美瞳,不得画浓妆,识别时请露出五官。

四、考试时间、科目、考试用具

五、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开考前20分钟完成个人如厕需要,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

(四)检查考场配发的文具能否正常使用。

(五)考生不得携带相机等电子设备,不得携带任何画报、画册、纸张或参考资料进入考场,凡携带者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当场考试时间终了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警戒线以内逗留或者交谈。

(九)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诚信考试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试作弊已入刑,以身试法悔终身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h.xafa.edu.cn/index.htm“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发布的内容,及时获取考试前相关通知及消息。

2.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和确认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重要提醒信息。如有疑问或遇突发状况,可及时与我校考点联系。

3.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联系邮箱:xafazs@xafa.edu.cn

八.考场安排

具体考场安排将在考前发布,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最新动态”。


广大考生做好自我防护,科学安排作息,以最佳状态从容应考!



  招生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