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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复试具体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本工作办法并对拟录取信息予以审核并发布。

一、拟录取条件

1.专业创作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168分。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

5.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拟录取计划执行原则及办法

依据《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分表》,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未完成的计划由学院统一调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研究方向公布的拟招数为5人,符合拟录取条件为4人,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未完成计划调整至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研究方向。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专项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不区分专业研究方向,依据专项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附后)

五、其他事宜

1.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主要体检项目:基本检查项目、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等),于4月30日前向学院招生处递交有医院公章的体检表。(面交或邮政EMS邮寄均可)

2.调档函(附件1)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自行上网下载“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商调函”。

本校应届生:商调函直接交于本科培养单位。

校外应届生:商调函直接交于本科培养单位,毕业时学籍档案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往届生:本人的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递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3.政审表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于4月30日前向学院招生处递交盖有公章的政审表(纸质版)。(面交或邮政EMS邮寄均可)

4.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一式四份)(附件2)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自行上网下载“西安美术学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四份)”,须先与本人工作单位完成手续,并在4月25日前向学院招生处递交(面交或邮政EMS邮寄均可)。

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5.本办法由西安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材料邮寄相关信息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22342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