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要求:
1.请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后,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两个证书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相关信息必须清晰可见)发送至我校招生处邮箱:xafazs@xafa.edu.cn。
2.对于未取得或无故不提供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寄送录取通知书。
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西安美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商调函》(见附件),凭商调函完成档案商调。
西安美术学院应届生:商调函直接交于本科培养单位。
外校应届生:商调函交于本科培养单位,毕业时学籍档案邮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往届生:人事档案入学报到时递交各教学单位辅导员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
收件人:招生处
联系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
4.请拟录取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通信畅通,方便我校通知后续事项。
5.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本科生招生—最新动态的相关信息发布。
招生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