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招生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招生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所美院之一。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学测”考试,语文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数学、英文、社会成绩不低于后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以在我校公布的《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2个专业作为志愿。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签字。

2)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复印件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入学的台湾考生,须同意本院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须提交《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

6)个人陈述(可包含个人兴趣爱好、大学学习生活设想、未来职业理想、选择西安美术学院理由等,800字以内,须由本人签名)。

1-4项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盖章,所有材料请于202161日前(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信封正面请注明“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的电子邮箱:xafazs@xafa.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所有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

四、选拔方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进入专业加试环节,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反馈考生。

2.专业加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科目见《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加试具体事宜(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组织形式等),我院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申请材料中所留个人邮箱的相关信息。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专业加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申请者自理。

3.申请人需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

4.录取: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的学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并将所有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网上实施电子注册。

五、所需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4.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

六、监督机制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029-88232891。

2.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加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其他要求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眼睛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得报考。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本简章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2021年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86-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电子邮箱:xafazs@xafa.edu.cn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