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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1-06-17    作者:     来源:     点击: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1]5号)精神要求,我院2021年普通本科继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普通本科计划招收艺术类5人(文史3人、理工2人)。

二、报考条件

考生身份资格须符合《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关于报考身份资格的要求。下为引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19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6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5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具体身份资格审核情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结果为准。

符合身份资格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节点报名并参加联招文化课考试。

三、招生专业

 

招考类型

专业类

培养专业(方向)

国标代码

学制

学年学费

培养单位

校考

+联招考试

美术学类(雕塑按专业招生)

中国画

130406T

4年

19440

中国画学院

绘画

油画

130402

4年

19440

油画系

版画

4年

19440

版画系

水彩

4年

19440

综绘

4年

19440

实验艺术系

实验艺术

实验艺术

130407TK

4年

18000

影像艺术

4年

18000

雕塑

130403

5年

19440

雕塑系

书法学

书法学

130405T

4年

16200

书法系

设计学类

公共艺术

130506

4年

19440

公共艺术系

工艺美术

当代手工艺

130507

4年

19440

陶瓷与玻璃

4年

1944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4年

19440

设计艺术学院

产品设计

130504

4年

19440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4年

15000

环境设计

130503

4年

19440

建筑与环境艺术系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4年

19440

服装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4年

18000

影视动画系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4年

18000

动画

130310

4年

19440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4年

19440

 

 

四、报考方式

1.报考我院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参加联招文化课考试外,必须报名并参加我院组织的相应类别的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课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方可报考。

2.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相关事宜按照联招办具体规定执行。

五、所需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下达为准。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4.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

六、监督机制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2021年本科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029-88232891。

七、其他要求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眼睛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得报考。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本简章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2021年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86-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电子邮箱:xafazs@xafa.edu.cn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西安美术学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