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现拥有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术与书法博士及硕士、设计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了2024年度台湾地区学测考试,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至少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其他科目学测成绩均高于后标(含)。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计划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5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港澳台办批准计划数为准。
三、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以在学院公布的《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志愿。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签字。
2.①《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复印件,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入学的台湾考生,须同意本院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须提交《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3)。
6.个人陈述(可包含个人兴趣爱好、大学学习生活设想、未来职业理想、选择西安美术学院理由等,800字以内,须由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信封正面请注明“2024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内容须清晰完整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用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电子邮箱:xafazs@xaf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
所有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
五、选拔方式
1.报名:报名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 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考生上传资料后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3.专业加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科目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加试的具体事宜(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组织形式等),学院将以招生信息网、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查看申请材料中所留个人邮箱,及时接听电话。
学院不收取任何申请、专业加试费用。考生参加学院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申请者自理。
4.如组织专业加试,申请人须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
5.录取:专业加试成绩达到学院划定分数线,学院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的学生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院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并将所有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网上实施电子注册。
六、所需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根据教学等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4.奖学金: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
七、监督机制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学院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029-88232891。
八、其他要求
1.新生持加盖学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眼睛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得报考。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本简章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2024年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86-029-88247882、88222342
电子邮箱:xafazs@xafa.edu.cn
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s://zhshch.xafa.edu.cn/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