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21年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2日组织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请所有参加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严格遵循。
一、考(面)试安排(考区为三号教学楼):
日期 |
考(面)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4月10日 |
8:30-11:30 |
素描 |
画具自带 |
14:30-17:30 |
色彩 |
画具自带 |
4月11日 |
8:30-10:30 |
语文 |
|
10:30-18:00 |
综合面试 |
面试安排在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内抽号进行 |
4月12日 |
9:00-18:00 |
综合面试 |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进行面试资料审核: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市文化课艺术类高考报名确认表(报名号清晰可见);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表);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5张;
6.近期专业作品或习作3-5张。
二、进场安排
1.考试当天
7:30
起考生凭专业课校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从
西安美术学院雁塔校区北三门
(丁白路中段)特定通道步行进出(请自行存放交通工具);考生进入考点时
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原则上不小于1米)。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进行“陕西健康码”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测、特殊情况登记等环节,因此请考生提前到场排队等候;考生身体健康出现异常、“陕西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区参加现场考试,我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此类考生考试事宜。
3.考生须将《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http://www.zhshch.xafa.edu.cn/info/1014/1887.htm附件处下载)交给所在考场监考老师,请考生如实填报。
4.考试区域实行闭环管理,考生不得从其他校门进出。面试时考生的陪同家长和老师可进入考区,其他考试期间陪同家长和老师不得进入考区。
5.每场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考试当天仅能在第二食堂(溢香苑餐厅)用餐及休息,请自觉保持间距、佩戴口罩、不得聚集交流。
三、注意事项
1.开考前1个小时(早7:30,下午13:30),考生凭本人专业课校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请将《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交给监考老师,对照座位上的贴签对号入座,把准考证放在画板左上角,以便检查。开考前20分钟完成个人如厕需要,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上厕所。
3. 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手机、电子手表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录放设备、照相摄像设备、书籍、报刊、稿纸、图片、参考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使用上述物品者,无论何种原因,按考试作弊处理。画包、箱子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允许带进考场,请在进入考场前自行妥善保存。考生必须将手机闹钟设置删除后关机并交于监考老师统一管理,不得随身携带,开考后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4. 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作答(在试卷背面作答为无效试卷),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不得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做标记。
5.考试期间不得中途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前30分方可交卷。考试发放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交卷后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可在考场周围逗留。
四、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